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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案例仅作为参考、学习和提高公众认识之用途。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把类似的实际案件修改成此案例。案例中的最终结果仅供参考,并不代表任何实际案件的结果。


爱丽丝在她的欧洲背包旅行前购买了一份单程旅行保险。


在旅行的最后一天,爱丽丝在火车站等待列车到站,并把行李放在身边。突然间,一个陌生人上前与她攀谈。在她分神的时候,她的行李被人偷走了。等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时,那个陌生人已经消失在人群中。


由于她的旅行证件也在丢失的行李中,爱丽丝无法按原计划返回新加坡。她寻求了当地新加坡领事馆的帮助,并在他们的安排下返回新加坡。


回国后,爱丽丝向保险公司提交了遗失财物和现金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以她未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个人财物为由,拒绝了她的赔偿请求。于是,爱丽丝决定向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在调解会议上,保险公司解释说,爱丽丝的索赔申请表中提到她在与陌生人交谈时把行李放在地上。根据保单的条款和条件,爱丽丝未能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被认定为有行为疏忽。


爱丽丝回应说,火车站人流众多,她的行李又很重,她在等车的时候根本无法随身携带。她还解释说,火车延误了,她已经等了超过半小时。


在调解员的协助下, 双方进行了进一步讨论,保险公司提出了和解方案。在丢失的物品中,保险公司注意到爱丽丝携带了一台专业的单反相机和两个镜头。保险公司向爱丽丝解释说,他们认为相机和镜头是一套的,因此受限于1,000新元的赔付上限。但是,爱丽丝认为她在相机设备上花费了超过6,000新元,因此拒绝了保险公司的提议。


不久后,案子进行了审裁。审裁员仔细考虑了现有的证据。他发现,根据保单的条款和条件,1,000新元的赔付上限适用于相机及镜头是合理的。于是,审裁员做出了与保险公司初始和解方案相同的裁决。

 

学习要点

  • 旅行保险能够提供紧急医疗情况和旅行不便的保障,其中包括财物遗失。 
  • 购买旅行保险时,请务必花时间进行比较,以便选择一个符合您需求的保险计划
  • 如果您在海外期间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请确保您的保险能足够覆盖这些物品的实际价值。所有旅行保险所能覆盖的范围都有限额和次级限额。您可能需要额外增加保单金额或购买另一份保险来覆盖这些贵重物品的价值。 
  • 在提出索赔申请时,请尽量向保险公司提供足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未能充分提供信息可能会影响您成功获得索赔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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